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31日 08:57 点击次数: 43次 来源:香港新世界大厦写字楼租赁部 作者:特达户
香港新世界大厦和K11并非独立的两个项目,而是“同一建筑载体下的不同功能组成部分”——K11是香港新世界大厦的商业核心板块,二者属于“整体与局部”的从属关系,且均由新世界发展集团(香港四大地产商之一)开发运营。
具体关联可从三个核心维度清晰理解:
1.物理空间:同一建筑的“功能分区”
香港新世界大厦是一个综合性地标项目(以上海淮海中路300号的核心项目为例),总建筑面积达11.6万平方米,整体分为两大功能区:
写字楼部分:位于大厦11-58层,总面积约8.05万平方米,是淮海中路早期外资企业、500强公司的核心办公载体,自2002年建成后一直是区域商务地标;
商业部分:位于大厦地下3层至地上10层(裙楼及低区楼层),总面积约3.55万平方米,这正是K11购物艺术中心的物理空间载体。
简单来说:K11就“藏”在香港新世界大厦的低区楼层,是大厦的商业功能实现者,二者共享建筑主体、交通配套(如与地铁1号线黄陂南路站的地下通道连接)和核心区位资源。
2.发展脉络:从“传统商场”到“艺术商业IP”的升级
二者的关联并非先天设定,而是源于一次关键的改造升级:
2002年:香港新世界大厦建成启用,其商业部分为传统裙楼商场,定位偏中端零售,与当时的新世界百货业态相近;
2013年:新世界集团斥资4亿元对该商场进行全面改造,保留了建筑外立面中ARTDECO风格的核心部分,同时融入“艺术、人文、自然”理念,引入绿化植被、艺术装置和多元化高端品牌,将其升级为内地第一座K11购物艺术中心;
改造后:K11不再是单纯的“商场”,而是成为“艺术与商业交织”的独特空间,既延续了香港新世界大厦的地标属性,又通过业态升级让建筑焕发新活力,甚至带动淮海路周边成为顶级商业街区。
3.品牌与运营:同一集团下的“核心IP与载体”
归属关系:K11是新世界发展集团全权拥有的核心商业品牌(商标权、运营权均由集团掌控),而香港新世界大厦是该品牌落地的重要物理载体之一;
定位差异:香港新世界大厦的写字楼侧重“高端商务”,而K11侧重“高端艺术商业”,二者定位互补,共同构成“办公+消费”的综合性城市地标;
延伸关联:除上海项目外,新世界集团在香港的核心布局中也延续了这一逻辑——香港尖沙咀的K11MUSEA、K11Atelier等项目,均是在原“新世界中心”地块改造升级而来,本质是“新世界系建筑载体”与“K11商业IP”的再次结合。
总结
二者的关系可概括为:香港新世界大厦是“母体建筑”,K11是其商业部分升级后的“核心IP”——它们共享同一建筑载体、同一开发主体,却承担不同功能(商务vs艺术商业),是“整体项目”与“核心功能板块”的深度绑定,而非两个独立项目。
若需区分:提到“香港新世界大厦”,通常指包含写字楼、商业的完整建筑综合体;提到“K11”,则特指该综合体中以艺术商业为核心的购物中心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