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广场这个“亚洲最大商业建筑群”的开发商是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。
核心运营主体: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
这是直接负责东方广场建设、经营和管理的实体公司。
成立时间:1999年1月25日。
法定代表人:甘庆林。
注册资本:6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39.3亿元)。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外商投资、非独资)。
主要职责:负责东方广场的建设、物业管理、写字楼/商场/公寓出租出售,以及配套的酒店和商业百货设施经营。
股权背后的资本:汇贤产业信托
虽然大家常将东方广场与李嘉诚联系在一起,但从目前的股权结构来看,其资本运作路径非常清晰:
全资股东: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(全资控股)。
资本载体: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是汇贤产业信托的全资附属公司。
上市背景:汇贤产业信托于2011年在香港主板上市,这是当时唯一以人民币计价的房地产信托基金。这意味着东方广场作为一个成熟资产,已经通过REITs(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)的形式实现了资本证券化,由公众和机构投资者共同持有。
项目操盘与开发背景
提到东方广场的开发,绕不开香港长江实业集团(长实),这是该项目的灵魂所在:
项目发起与建设:东方广场项目由长江实业集团及和记黄埔(当时李嘉诚旗下的核心企业)投资建设。
关键人物:陈悦明(EMBA首期校友)。他不仅是建筑师,也是该项目的主要操盘手。在1994年项目启动后,他带领团队在巨大的压力下,仅用22个月就完成了主体和外立面建设,创造了当时的建筑奇迹。
设计理念:由香港著名建筑师丁广沅设计,巧妙地将中国传统四合院的概念融入现代摩天大楼群中,使其在视觉上与北京古城风貌产生对话。
开发商背景速览表
为了让你更直观地掌握核心信息,我为你总结了以下表格:
运营公司 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 负责日常管理与经营
实际控股 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 100%持股,隶属于汇贤产业信托
资本背景 汇贤产业信托 2011年在香港上市,以人民币计价
原投资方 长江实业、和记黄埔 李嘉诚旗下企业,负责早期投资与建设
项目操盘手 陈悦明 长江实业背景,曾任东方广场总经理
设计大师 丁广沅 香港建筑师,确立了“城中之城”的设计风格
总结
简单来说,北京东方广场是由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实业集团主导投资开发的,目前的资产持有方为汇贤产业信托(通过香港汇贤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),而具体的运营管理则由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执行。
这座被誉为北京“城中之城”的地标,不仅代表了90年代末亚洲商业地产开发的顶尖水平,也是港资企业深度融入内地发展的一个经典样本。